日前,针对驾驶共享电动车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共享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加大道路管控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实况】以后扫就要扫有上牌的,有头盔的,带好头盔,然后走要走这个非机动车道。
在沱江镇萌渚路与苍松东路交叉口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对驾驶共享电动车不戴头盔、不走非机动车道、驾驶未套牌共享电动车的驾驶人进行现场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分多个小组在县城路段开展定点稽查,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依法对未上牌、未配头盔或头盔破损的共享电动车进行查扣。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蒋义军:对于“小黄车”没有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没有放置安全头盔的,查处一辆托运一辆。对“小黄车”该约谈的约谈,该整改的整改,不整改的我们大队将依法进行处置。
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共享电动车企业负责人根据交管部门相关整治要求,加强企业管理,目前正有序开展头盔更换和安装工作。
天津松果租赁有限公司江华分公司城市主管 唐琪:预计本周内完成丢失头盔的全量安装工作,我们也会安排合规专员7x12小时寻街管理,一旦发现不戴头盔骑行,将会拉入骑行黑名单,截止目前我们已经召回丢失车牌车辆200余辆,后续我们会对接车管所部门进行补牌事宜,后续将车辆补牌后投放市场。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崔维艳 麦天文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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