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城区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2021年7月10日起,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以下19个点位设置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以及大中型货运车辆违反限时通行禁令指示标志进入城区的(限行时段:07:00—22:00)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1年7月10日0时起启用
二、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点位:
1、滨江大道、金牛大道与冯乘路红绿灯路口北侧;
2、鲤鱼井大道与寿域路红绿灯路口南侧;
3、萌渚路与南屏路交汇路口(萌渚路珊瑚海前);
4、滨江大道与翠华路交汇路口;
5、苍松东路与南屏路交汇路口;
6、瑶都大道与鲤鱼井大道红绿灯路口东侧;
7、瑶都大道与江华大道红绿灯路口东侧;
8、为人路烈士公园路口;
9、为人路与老207国道交汇处(沱江烟草站前);
10、豸山路与华宇路交汇路口;
11、滨江大道中医院路口(滨江大道北端);
12、华府二街百家尾村委会路口;
13、启汉路与长征路、豸山路交汇路口(乐堡啤酒城门前);
14、江华大道锦绣江华十字路口东、西向;
15、江华大道国土局十字路口西向;
16、江华大道与瑶都大道红绿灯东向;
17、瑶都大道卓越电子前路段南向;
18、瑶都大道贵德集团红绿灯路口南、北向;
19、瑶都大道展晟文具前路段南、北向。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好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7月1日
大中型货运车辆违反限时通行区域示意图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刘翥
本文为江华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jianghua.rednet.cn/content/2021/07/01/9614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