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县司法局白芒营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货款纠纷。
当日下午2时左右,该镇罗山井村民李某怒气冲冲走进了白芒营司法所群众接待室,反映上马石村猪场恶意拖欠货款600元。工作人员耐心接待了李某,通过李谋的述说初步了解了案件来由。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解纠纷情况,并联系名猪场负责人张某一同返回司法所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发现,该纠纷主要争执点在于运送的货物是否存有瑕疵。对此争议的焦点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上马石猪场负责人张某要求退还货物返还货款,而李某则要求支付全部货款,一分也不能少,双方在调解现场为600元货款争执不休。为尽快化解纠纷,并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司法所工作人员巧妙的站在双方角度进行分析,让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后,双方消除了隔阂,握手言和,并当场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践行司法为民为宗旨,要求各基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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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志平 李鑫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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