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人民检察院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针对群众反映的两处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问题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合理调整,切实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
日前,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鲤鱼井大道与瑶都大道交叉路口和萌渚路与滨江大道交叉路口两处交通信号灯绿灯时间过短,行人正常速度行走无法在绿灯期间通过。同时,随着这两处交叉路口的车流量和人流量的增加,特别是上下班、上下学、傍晚休闲散步高峰期,人行横道过往行人较多,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朱素平:接到这个问题后,就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并且向群众发放了社会问卷,收集了这些线索之后,我们迅速向相关的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绿灯时间进行了适当延长,过往行人均可以按正常步行速度在绿灯时间内安全通过马路。
过往群众:以前我们走了一半绿灯就变红灯了,绿灯时间太短了,所以我们经常跑着过。现在绿灯时间长了,我们可以正常走着过了,不用那么紧张,比较安全了。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蓝玉春 周嘉东 朱素平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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