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
通 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的形势,为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凡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廊坊市(含旅途中转)来(回)江华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4天居家隔离管理1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凡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回)江华人员,必须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一律落实居家隔离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解除居家隔离。
三、严格审批50人以上的公务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组织对参与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好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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