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还钱罚款会越来越多,还要司法拘留?那我什么时候能还清”。近日,盘某在听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后,主动还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今年3月,何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将盘某、任某诉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盘某、任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何某借款本金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因盘某、任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何某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立即联系被执行人盘某、任某,依法使用“闪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向其释法明理,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亲戚筹集案款,要求与申请人和解。经执行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被执行人先履行了部分案款,剩余案款分期给付,并且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承担额外的500元罚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周鑫、蒋雨轩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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