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接到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环境举报件,反映冯乘路一废品厂非法储存废电池,影响周边空气、水质。接到举报件后,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目前已责令整改到位。
经调查核实,该废品回收店没有取得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店内共收集废电池约60吨,分四堆存放,三堆露天存放,但没有进行拆解。该店周边环境无水体,无耕地,并没有发现水质、空气受污染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责令店家对废电池进行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法宣股股长 唐宣林:目前我们已经就地封存,把这个危险废物的证据固定下来,第二步我们将责令这个废品收购店送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处置。
目前店内露天存放的3堆废电池已经进行了防雨遮盖,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发函邀请市内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依法处置,该局将全程依法监督处理好这批废电池,确保在10月30日前完成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法宣股股长 唐宣林:下一步我们将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的废品收购店进行一次大调查大排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钟芳玲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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