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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县安监局 编辑:redcloud 2016-10-13 11: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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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

大整治行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江华国有林场,江华经济开发区,县高新技术矿冶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总结和汲取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株洲醴陵市富里镇“6·26”爆竹厂爆炸事故经验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按照62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行业和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交通、消防、重点项目建设(涔天河枢纽工程、库区道路迁建复建工程、移民安置点工程等建筑施工项目)、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企业,突出问题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为期3个月,201671日至930

(二)检查方法:采取明查与暗访结合,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接检查相关行业领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直接交办。

(三)工作步骤:

1、大排查。全县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建立好排查隐患台账。

2、大管控、大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履行好安全隐患管控和整改责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事故风险,从严管控,落实整治,实行闭环管理。

3、严格查处。对有隐患不排查,排查出隐患不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责令限期整改到位,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

四、开展重点领域检查

(一)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重点检查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混泥土搅拌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农村三轮车非法载客、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教育局)

(二)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酒店、敬老院、学校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商粮局、县民宗文体旅游局)

(三)重点项目建设领域

1、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领域。重点检查涔天河水口扩建工程、库区道路迁建复建工程、移民安置点工程的业主单位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落实及培训档案整理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台账收集整理情况。(牵头单位:县扩建办;责任单位:县移民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局、县交通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

2、建筑施工领域。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建设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房产局)

(四)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制品等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制度情况;重点检查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擅自组织或超期进行试生产活动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加油站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应急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责任领导:县安监局;责任单位:县商粮局、县消防大队)

(五)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检查地下矿山破碎软弱地段支护顶板情况;检查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是否完好;露天矿山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和停用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六)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门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进行危害辨识,对作业场所是否进行清洗、置换通风,是否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牵头单位:县安监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委)

(七)水利工程领域。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安排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安排同部署;是否落实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预防措施;突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以及淤地坝等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大坝、电站、泵房等建筑物观测以及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制定度汛方案、汛限水位、汛期调度控制运用计划,是否制定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八)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医院、居住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充装站、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制定落实。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拼装、不按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违规充装、检验和翻新改造气瓶的行为;严厉打击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行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县城管局)

除上述八个重点行业(领域)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针对各自辖区、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以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各自的检查重点,采取过硬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组织领导,由县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照县安委办下发的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好本单位的行动方案(76日前以纸质档及电子档形式报县安委办),及早作出动员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大排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

二)全面排查整治,注重"防治结合"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地毯式、立体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要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作实效;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渠道,结合“安全监管执法年”和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发动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整治一起,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四)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着力落实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活动责任。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场、县经开区、县高新产业园、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真实反映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从7月开始至9月底,每半个月向县安委办报送半月工作开展进度情况,930前报送工作总结,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信息报送邮箱: jhxajj2322427@163.com

 

 

 

 

 

 

                       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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