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凌晨执行行动,通过严密布控,拘传一名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三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4月梁某向李某借款4万元,偿还1.12万元后再未给付;2015年6月梁某因开店资金困难向冯某借款30万元,2016年偿还借款10万元后梁某再未继续还本付息;2016年12月梁某以承揽工程资金周转为由向罗某借款10万元,之后一直未归还。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人多次上门讨要无果,遂向江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梁某一直规避执行,对法院发送的法律文书和公告视而不见,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多方调查后,决定实行三案并执,对梁某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并扣押梁某名下长安牌机动车一辆。在知悉梁某动态后,经过严密布控,执行干警于9月3日凌晨五点前往梁某家中,成功找到梁某并将梁某拘传至法院。最终,在执行强制措施的震慑下和执行干警的协调劝解下,梁某叫家人送钱到法院来,当场履行了部分案款,并与冯某、罗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长期履行。
来源:县人民法院
作者:蒋征南 黄诗杨 图: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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