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农村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
通 告
为营造诚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农商行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清收江华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收对象
凡在江华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贷款(信用卡)本金和利息逾期未还的所有借款人(以下简称“拖欠人员”)。
二、清收方法
(一)主动还款。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要求借款人主动到农商银行各网点归还贷款本息。
(二)强制清收。对多次催收仍不还款等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置。
三、清收措施
(一)依法查封拖欠人员名下资产。
(二)将拖欠人员借款信息在乡镇、社区、公交车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曝光。
(三)联合相关部门对拖欠人员开立账户、支付、汇兑、结算、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
(四)按程序将拖欠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张榜公布,限制招、投标,高消费,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档交通工具,限制出入境,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
(五)按程序查封、冻结借款人及其借款关联人银行账户等。
(六)对催收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欠款的国家公职人员、行政社区人员、村干部,将采取单位约谈、联合信用惩戒、纪检部门约谈等措施。
(七)对未主动还款,并涉嫌骗取贷款或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的客户,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力打击。
(八)对妨碍、攻击清收人员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湖南江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来源:湖南江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