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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挑摩托车“下手”,可恶惯犯再获刑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肖瑛 编辑:redcloud 2020-04-26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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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毛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2019年6月以来,毛某某多次流窜至我县某理发店门口、某家属小区、某公租房楼下、某村民停车棚等地盗取普通二轮摩托车7辆,价值37000余元。2019年10月28日,毛某某盗窃摩托车时被公安民警抓获。随后,毛某某返还了被害人所盗摩托车。另查明,毛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5月1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毛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毛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且所盗财物已返还被害人,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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