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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率先出台环境保护“一规定一办法”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蒋列豪 编辑:redcloud 2018-06-08 17:19:22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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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蒋列豪)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正式印发实施《江华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责任规定》和《江华瑶族自治县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一规定一办法”),这是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据悉,江华县根据中央相关文件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湘发〔2018〕4号),结合该县实际,经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在永州市率先出台了“一规定一办法”。
   “一规定一办法”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总体要求,共十五章四十一条。“一规定一办法”内容丰富,可操作行强,一是明确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以及包括县级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在内的36个其他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二是明确了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机构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三是明确了一般环境问题(事件)的追责情形、程序和方式。“一规定一办法”的正式出台实施,必将促进该县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为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实现美丽宜居江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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