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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县安监局 编辑:redcloud 2016-10-13 1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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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江华国有林场,江华经济开发区,县高新技术矿冶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办,中央、省、市驻江华有关单位: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已经县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316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和《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永安〔20165号)精神,经县安委会同意,决定2016年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厘清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边界,合理划分系统内县、乡两级监管执法事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通过依法委托和授权,扩大下级机关执法权限,充分发挥基层职能部门的监管执法作用,并统筹做好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乡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律授权、上级委托或下放的执法职责,将园区纳入相关部门监管执法体系,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设置障碍。

  (二)重点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重点建立以下六项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二是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执法效果;三是建立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做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五是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今年起,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15日内,必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六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季度公布一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单位信息。

  (三)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计划执法。乡镇、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编制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结合定点执法、随机抽查执法和执法监察,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定点选取执法企业的名单和执法时间安排,明确“双随机”抽查企业的数量比例和执法时间,明确执法监察的具体形式和工作安排。执法计划报县安委办备案。

(四)开展“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活动。各级安委办每月通过主流媒体集中公布当月历史同期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分析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强化工作整改和社会警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两月一行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并进行通报,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监管执法年“两月一行动”工作安排(附件2),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县安委办,每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于次月5日前报县安委办。

  (五)突出重点开展联合集中执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整顿关闭攻坚战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问题和矛盾集中以及监管任务繁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由县安委办或主管部门牵头,建立联合集中执法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与“两月一行动”相结合),攻坚克难,破解难题,查办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并及时将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向县安委办报告。

  (六)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必须依法制作文书,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行现场处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严禁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严禁擅自减免行政处罚。

  (七)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评比行动。要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三三三”安全生产执法评比行动,即:立案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无案三查(查原因、查过程、查责任);办案三严(严格程序、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以达到安全生产执法为新《安全生产法》立威、为监管立信、为企业立责的实际效果。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为基本原则,用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来改变安全生产“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困局。县安委办今年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比武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评选表彰“优秀执法案卷”和“优秀执法人员”。

  (八)加强执法监督监察。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制监督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监督监察,确保执法部门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内部法制机构要强化内部法制监督,通过案卷内部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及下级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布监管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推行“阳光执法”,确保公正执法。

  (九)开展监管执法驻点督导。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支队、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县科经委12个部门,要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牵头的督导组,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每季度至少一次),面对面加强工作指导。

  (十)加强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媒体上开设“监管执法年”活动专栏,并支持媒体对“监管执法年”活动进行监督。视隐患为事故,突出以案说法,每轮“两月一行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集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曝光。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1日—331日)

  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单位的实施方案3月底前报县安委办。

  (二)建章建制阶段(41日—430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建立“监管执法六项制度”,确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力委托、下放清单,制定分级监管执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分级监管执法衔接工作(中央、省、市属重点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分级监管执法)。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六项制度”和分级监管执法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报县安委办。

  (三)集中推进阶段(51日—1130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监管执法年”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坚持每个月调度一次信息,两个月通报一次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督导调度所辖范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开展情况,每月5前向县安委办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附件3),县安委办在7月份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总结完善(121日—31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县安委办将在12月份对各有关单位集中组织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成立“监管执法年”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勇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龙赋云,县副处级干部苏日高,县安监局局长宋玉华任副组长,国土、住建、科经委、交通、交警、消防、教育等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成员,县安监局副局长陈月龙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安监局综合法规股,负责“监管执法年”活动日常调度、信息统计、材料收集及上报工作。联系电话:0746-2321673,联系人:周少平,邮箱:jhxajj2322427@163.com。各级各部门要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

  二要加强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过中心组(党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行业领域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合法守规生产经营的意识。

  三要强化保障,提高执法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县、乡安监部门今年起,所有行政执法必须运用监管执法软件。

四要加强督促,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监管执法年”活动的情况,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坚持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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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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