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药与筑药应在单独工房操作,工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装、筑含高敏感度烟火药时,应在有防护墙(堤)的工房内进行,每间定员一人。
每次限量药物用完后,应及时将半成品送入中转库或指定地点。
筑药工作台应靠近窗台,台高应略高于窗台。
筑药工具应采用木、铜、铝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质,严禁使用铁质工具,工作台上应垫以接地导电橡胶板。
机械筑药时,冲击部位必须垫上接地导电橡胶板。
操作人员未经安全员许可,不得改变作业方法。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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