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蒋晖 黄丽英)4月26日上午,沱江镇白泉村八组村民朱坦戏到县财政局纪检监察室反映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纪检、农财等股室人员对其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
朱坦戏反映:自家的水田6.05亩,按一亩175元补贴,应补贴1058.75元,2015年打入其账户的款有两次,一次452.55元,一次420元,共872.55元。比应补贴款少了,要按实际补发给他。
2015年是我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第一年。根据《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将农业“三项补贴”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发放要求是享受补贴的农民做到耕地地力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发放标准为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万元。我县的补贴程序是首先由村委会负责种植面积的统计、核实和公示,乡镇场负责补贴数据采集、核实、汇总上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农业部门对乡镇场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审核,确保上报数据与农户打卡发放数据一致;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审核的数据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
根据2015年沱江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表,经核实,朱坦戏原计税耕地面积为6.17亩,2015年种植一季农作物面积4.31亩,按105元∕亩标准,应补贴452.55元,种植双季稻面积2.4亩,按175元∕亩标准,应补贴420元,共计872.55元,应补贴金额与实际发放金额一致。补贴资金是通过“一卡通”补贴系统直接拨付至农户账号,不存在截留挪用的行为。
我局通过认真细致的政策宣传解释,圆满及时地化解了农户心中的疑问和困惑,得到了农户的认可和肯定。下一步,我局将与农业部门配合,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单、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宣传,让基层干部领会掌握精神,让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加大农业投入、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蒋晖 黄丽英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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