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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毁林拘役五个月赔偿一万五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邱有元 编辑:redcloud 2015-04-24 15:44:30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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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邱有元)日前,经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被法院以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7日11时许,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花地湾村的王某某到本村豪猪岩山脚的旱地上烧玉米梗,因防范不当导致火烧上了豪猪岩山场,从而引发森林火灾。失火后,王某某虽立即扑救,但山火未得到有效控制,直到次日上午才被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8.23公顷。
       案发后,王某某被该县森林公安局抓获归案,其家属与被害方达成协议,由王某某一次赔偿被害方损失一万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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