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任秋凤)2014年4月初,随着涔天河水库移民搬迁工地机声隆隆响起,标示着移民新址工程建设正式开启。随之而来的是被征的地的权属争议的报告连续不断的摆在征地办公室,首先摆在东田镇征地办案头的就是东田村9组、10组关于新屋塘边的土地权属及征地补偿分配的调处申请。早就严陈以待的东田镇征地拆迁专款工作领导小组,当即按照镇党委、政府“三调联动”的预案,迅速召集政法办、国土所、司法所的相关工作人员,通报纠纷简要情况,布置调处日程步骤,决心打好工程建设调纠处纠的第一枪。
“三调联动”调解组首先的第一步,便是召集争执双方代表对争执地进行现场踏勘,经现场踏勘确认,争执地小地名为新屋塘边,它位于移民搬迁新址的中心地段,面积约为七、八亩。除小部分是10组的一些农户的菜地外,其余为10组正在耕种的开荒地。东田村10组对该争执地主张权属的依据是10组在大组分小组时就已开荒耕种,至今已二、三十年了。而东田村9组对争执地主张权属的依据为1981年江华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权属证。
随着进一步的调查、走访,调解组了解到东田村8、9、10组原来在公共食堂时是一个大食堂,1962年才分为8、9、10三个组的。10组在70年代就在争执地开荒种地,10组的群众也承认在10组开荒地前,争执地是分到9组的。但9组一直没有管也没有种,10组开荒种地时9组也没有出面阻止,这样10组就一直种管了下来。9组对这个事实也予以认可。东田村10组在场提供了长期耕种争执地的事实依据外,还以 第 条规定“一个农民集体连续耕种另外一个农民集体的土地满20年的”作为取得争执地权属的法律依据。
2014年4月19日上午在东田镇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9、10组双方代表第一次正式调解。这次调解双方分歧很大,9组称:我们组里那得出县人民政府发的证,10组拿不出,新屋塘边就是我们组的,10组他们凭什么来争。10组称:我们种了几十年了,你们就没讲,现在被征了,又钱补了,你们就要回去了,凭什么就是你们的了,我们也有份。这次调解双方争得不欢而散。过了几天,“三调联动”调解组再次召集9、10组双方代表到政府来调解,调解组针对9组持有1981年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权证及10组耕种管理争执地二、三十年到事实,进行释法析理,找准化解獒机。通过调解员耐心的做群众工作,最后9组主张给一点争执地的补偿款给10组,9、10组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任秋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