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确定
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投资比例的建议
湖南省潇水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位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以防洪、灌溉效益为主,是一项关系民生稳定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对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国家发改委、国家水利部等中央部委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于2012年6月获国家发改委可研批复,2012年8月前期准备工程开工,省、市均计划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工程建设,早日造福人民。
依据国家发改委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中,除法人贷款外,中央投资占项目资本金的40%,湖南省地方配套资金占60%。国家发改委确定40%中央投资比例的依据是:此项目是湖南地方项目,而湖南为中部地区,此项目投资比例只能按中部地区政策确定。我们认为,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中央投资比例过低,应予提高。理由如下:
一、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是国家重点水利项目,中央财政应予重点支持。2006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要求将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列入“十一五”建设规划。同年国家水利部以水规计办字〔2006〕27号文件,明确该项目列入国家“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2008年7月,国家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以水规计办字〔2008〕64号文明确将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列入了两部共同编制的《全国大型水库建设规划(2008~2012年)》。据此,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被列入国家水利“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央财政应按国家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二、项目所在地江华是国务院确定的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县,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确定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位于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属西部地区公益性水利项目。
三、项目所在地江华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应加大中央扶持力度。工程所在地江华瑶族自治县是国务院决定成立的少数民族县(1955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开办发〔2002〕4号、国开办发〔2012〕78号),以及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标准划定的革命老区县(2008年)。水库库区全部在江华境内,移民以贫困山区瑶族群众为主,工程效益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工程建成后,主要受益对象是南岭山区的瑶族同胞。十八大报告要求“采取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作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请求国家发改委对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继续给予大力扶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为此,我们建议国家发改委在涔天河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比照国家对西部地区水利项目的标准安排中央投资比例。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