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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审判、林业检察机构正式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邱有元 编辑:redcloud 2014-06-05 22:44:30
江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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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邱有元)日前,江华瑶族自治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林业审判、检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分别将林业审判庭、林业检察科共8名干警的组织、人事关系从县林业局转入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同时撤销了县林业局下属原有的林业审判、检察机构。这标示着成立30多年的林业审判、检察机构正式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江华县林业审判、检察机构成立于1983年,30多年来,林业审判、检察机构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保护国家森林、生态资源安全、打击涉林犯罪、维护林区稳定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完善,现行的林业审判、检察体制司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建立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需要。因此,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2009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林业局就正式启动了全国林业审判、检察体制改革,决定按照“坚持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能,保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原则,将林业审判、检察机构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通过多年的调查研究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相互配合,使这项改革得以积极稳妥地推进,并最终得以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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