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新闻网讯(通讯员 奉权德)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全面推动我县房地产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堵塞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漏洞,提高征收效率,节约征纳双方成本,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县城区存量房(一般指二手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将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运行。届时,纳税人申报的房屋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的运用目的是防范存量房交易 “阴阳合同”所形成的税收风险,旨在营造依法、诚信、公平纳税的税收环境,敬请广大纳税人予以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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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奉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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