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商会、商贸经营户、广大消费者:
为巩固提升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在新的起点上更好的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创建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文明办、县商务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2012年“百城万店无假货”县级示范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宣联[2012]1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今年我县“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评选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2年6月10日—6月30日
二、推荐范围: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户)
三、推荐方式: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推荐,商贸经营户自荐,消费者10人及以上联名推荐。
四、评选办法:
采取全民投票方式评选,选票有电子选票(在红网江华分站、江华政府网上投票)、纸质选票(从县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商会领取);一个身份证只能投一张选票;投票日期:8月1日至9月30日。
五、考评审定:
对各方推荐的候选企业(经营户)进行投票,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选取前30户入围为考察对象,提交县评选领导小组综合考评,从中评选出10户作为江华“百城万店无假货”候选示范店,将其在红网江华分站、江华政府网、江华广播电视台上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如无异议,确定为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报县委、县政府审定授牌。
江华瑶族自治县“百城万
店无假货”活动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江华瑶族自治县“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评选标准及计分细则与示范店推荐表
来源:江华新闻网
作者:江华新闻网
编辑:redcloud